广州登高梯使用安全规定
1.工作时梯子要放在固定的地平面上,放置要平稳,梯脚不得放置在凳子或其它 不稳固的物体上。
2.梯子使用时与地面的工作角度为75o±5o,只允许一人在梯子上作业。
3.上下梯子脚要踩稳,双手握住梯子。人在梯子上时,不得移动梯子。
4.梯子在带电场所使用时人及梯子应与带电体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。
5.梯子的制作应符合安全标准,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30厘米,梯子的踏 板须嵌 在梯梁上,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梯子。
6.登高超过2米时地面应有人扶着梯子,以防梯子滑动或倾翻,同时有防 止落物 打伤地面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。
7.靠在管子上或电线杆上等不能稳固使用的梯子,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 住等措施,以防梯子滑动或倾翻。
8.以下情况在登高至2米以上的梯子上作业必须挂安全带,安全带要牢固 系在除 梯子以外的其他物体上。(1)拉敷直径在6mm2以上的电力线;(2)需在梯子 上移动、传递较重物体.(3)在梯子上连续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;
9.梯子应有专人管理,并定期检验。梯子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,不允许歪 斜、扭曲变形、裂缝及其他影响使用安全性的缺陷。对不符合要求的梯子应及 时修理或报废。
10.使用前应检查梯子是否牢固可靠、符合使用要求,每一部位足以承受作 业者 及携带工具材料攀登时的总重量。
11.上梯子作业要按规范戴好安全帽,地面要有人监护。
12.在梯子上工作物件应用绳子传递,不准从梯子上下相互抛接。
13.使用直梯时,作业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米的踏板上操作。
14.使用折梯时,上部第二个踏板面为最高安全站立高度,折梯上部第一个 踏板 不得站立或越过,折梯的最高安全站立高度处应涂红色标志。
15.木梯、折梯的长度不得超过5米,拉伸梯的长度不得超过10米,梯脚应包橡胶 或采取其它的防滑措施。